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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经过公示才具有法律效力
发表时间:2009-7-1 浏览次数:1359

【风险影响】


    1、行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如果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如果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失去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合法,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将会不予适用。


    4、不能作为处分员工的证据。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合法。只有依据合法的规章制度作出的决定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否则法律将撤销根据不合法的规章制度作出的决定。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合法,就等于无效,就不能作为处分员工的依据。


    5、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应对策略】


    1、规章制度经由公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必须要向全体职工公示,否则不对职工产生效力。实践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公示:


    (1)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2)在入职登记表增加声明条款。


    (3)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4)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已学习了解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并承诺遵守,违反意愿接受规定的处罚。

 
    (5)将规章制度交由每个职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职工签字,内容包括职工确认已经阅读并且承诺遵守。


    2、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


    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以其不知道规章制度的内容为由主张规章制度未公示,用人单位也往往无法提供已经公示的证据,很多用人单位本应该胜诉的案件最终却败诉,问题往往就出在这里。为此,规章制度不但要公示,而且还应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


    为避免举证困难,用人单位在公示规章制度时,最好不要采取以下方式:


    (1)网站公布;(2)电子邮件告知;(3)公告栏、宣传栏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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