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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如何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2011-12-3 浏览次数:1177

    《劳动合同法》以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将劳动合同分为了三种类别,分别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终止时间也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于其他劳动合同的主要特点。但需要我们注意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仅仅是没有合同到期的时间,仅仅是不能以到期的方式实现劳动合同的终止,但并不是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能单方解除、协商解除或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的(例如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实现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当然,若通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方式也可以实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不存在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了。(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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