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仲裁机构逾期未受理案件起诉至法院程序简介 |
发表时间:2011-6-11 浏览次数:1284 |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机构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决定该案件是否受理。劳动仲裁机构未在5日内对案件是否受理作出决定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案件不再由劳动仲裁机构审理而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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