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
发表时间:2011-5-29 浏览次数:1280 |
依据20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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