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组织进行纠纷调解时被申请人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
发表时间:2011-6-26 浏览次数:1210 |
劳动调解组织收到申请人的调解申请书后,应当首先就是否同意调解征求被申请人的意见。如果被申请人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组织应当通知申请人终结调解活动并向申请人发送《终止调解决定书》。申请人收到《终止调解决定书》后可以通过正常的仲裁途径或监察途径进行维权。如果被申请人同意调解的,调解组织应当在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调解。受理后,调解组织应当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已受理调解。调解组织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和书面答辩意见。除此之外,调解组织还应当将安排调解的日期、地点以及是否申请回避等权利义务等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调解或者未经同意中途退场的,应当按撤销调解申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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