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劳动争议案件,适宜工会组织受托调解,以提高调解成功率:
(一)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养老金或赔偿金标的不大并在被诉人实际承受范围的争议;
(二)属于企业自主决定范围的劳动关系恢复、人员内部调动、岗变薪变等且法院裁定后难以执行到位的争议;
(三)提起试探性诉讼,判决结果有可能引发连锁性效应的争议;
(四)追索加班费累结、长期欠薪等而引发群体性的争议;
(五)前期未经过企业、区域调解组织调解或工会兼职仲裁员仲裁的争议;
(六)当事人有服调息诉愿望的争议。(刘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