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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应当包括哪些条款?
发表时间:2009-4-6 浏览次数:1202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1款中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事项


    即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人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


    劳务派遣就是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根据自己事业的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用工要求,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将其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派往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在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劳动,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派遣费,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劳动合同中明确以接受劳务形式用工的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才可能将劳务派遣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到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上,在产生劳动争议时,有利于劳动争议的解决和处理。


    3.派遣期限


    派遣期限就是指派遣劳动者到以接受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从事劳动的时间范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2款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是2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明确劳务派遣期限,可以让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明确知道劳务派遣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也明确权利和义务在什么时候开始,在什么时候结束。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划清各自的责任范围。


    4.工作岗位


    工作岗位是指劳动者从事何种工作、从事这种工作要达到的目的、从事这种工作有什么要求等等。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明确劳动者从事什么工作,可以让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知道工作的类别和范围,明确劳动者从事工作要达到的目的,可以明确衡量劳动者是否完成工作任务;明确劳动者从事工作的要求,可以明确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不同的工作地点,实行不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可以明确劳动者将来要适用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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