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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应当明确劳动关系的相对方
发表时间:2010-12-19 浏览次数:1503

    在日常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我们经常遇到劳务派遣的劳动者与实际用工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但很多情形下,劳动者并不知道自己是被派遣至实际用工单位工作,导致诉讼主体发生错误。发生上述错误的原因,是很多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实际用工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空白处均未填写,无法反映出劳务派遣的内容。更为糟糕的是,很多情况下,劳动者仅被要求签署姓名且劳动合同并不交其保留,导致很多劳动合同在劳动者签署姓名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添加合同中的内容,一旦发生纠纷,合同中的内容对劳动者将会非常不利。


    因此,本网建议广大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后,应当主动向用人单位方索要一份保留。对于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或者签署后没有保留副本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查询社会保险的缴费明细明确自己劳动关系的相对方是劳务派遣公司还是实际用工单位,这一点的明确对于纠纷适用何种法律规定处理以及劳动者的权益应当如何保护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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