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 争议时效 | 争议管辖 | 诉讼文书 | 仲裁诉讼程序 | 诉讼须知 | 裁诉链接 | 争议调解 | 撤裁申诉 | 典型案例 | 政策法规 |
军队部队与无军籍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如何维权?
发表时间:2009-7-4 浏览次数:4872
    关于军队、武警部队的用人单位与本单位无军籍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处理的问题,劳动部、总后勤部协商一致后下发了《关于军队、武警部队的用人单位与无军籍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受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军队、武警部队的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组织、企业)与本单位无军籍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按照《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受理。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予以协助。
温馨提示: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疑问、需要委托律师诉讼或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可拨打:13851826011与我们联系。
分享到:
返回顶部】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