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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实习以及家庭雇佣人员因工受伤不属于工伤
发表时间:2011-9-11 浏览次数:1257

    劳动者因工受伤被认定为工伤是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劳动关系的存在才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劳动关系的基础,工伤的认定和赔偿就无从谈起。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在校实习的学生和家庭雇佣的服务人员是不属于劳动法规范的劳动者范畴的。前者是因尚未毕业不符合劳动主体资质,后者是因为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之间构成的是雇佣法律关系。因此在校实习的学生在外出实习的工作活动中发生人生伤害事故的,该事故因双方劳动关系的未建立从而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该纠纷也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伤者可以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通过民事途径进行维权。(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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