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中包括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等假期。那么劳动者在享受这些休假权利后,已经休息的天数是否需要折抵年休假天数呢?
探亲假、婚假等假期是劳动者出现法定特殊情形时享受的假期,并非以年度为单位享受的假期。而年休假是依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以年度为单位享受的假期。两种假期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因此不可混同。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享受婚假等假期为由取消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