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 争议时效 | 争议管辖 | 诉讼文书 | 仲裁诉讼程序 | 诉讼须知 | 裁诉链接 | 争议调解 | 撤裁申诉 | 典型案例 | 政策法规 |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申请病假休假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发表时间:2012-4-29 浏览次数:2726

    劳动者因遇非职业病的疾病需要治疗或休息时,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病假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我们认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病假申请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用人单位就休息休假制定员工手册或专门制度的,应当按照该制度规定的程序申请和提供相关材料。


    二、用人单位没有就休息休假制定专门制度的,劳动者申请病假时应当提供三级甲等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休假证明和医疗费用清单。这些材料是确定劳动者身体不适并需要休假的直接证据,缺一不可。


    三、劳动者不要陷入一个误区,只要有休假证明用人单位就必须让自己休息,这是绝对错误的。首先,休假证明作为申请病假的证据是单一的,不全面的。其次,劳动者休病假必须经过用人单位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否则劳动者就会被认定为事假或旷工。


    四、劳动者在提交病假申请和相关诊断材料时应当一式两份,除自己保留一份外,另一份提交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时应当要求其出具收条或回执。


    五、不要将医疗期和病假期混淆。医疗期与劳动者的工龄直接相关,而病假期主要是参考医嘱的意见。(刘毅律师)

温馨提示: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疑问、需要委托律师诉讼或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可拨打:13851826011与我们联系。
分享到:
返回顶部】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