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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应当如何计算
发表时间:2013-6-15 浏览次数:1450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应根据解除事由不同区分为以下几类:


    一、劳动者主动离职的,无经济补偿;


    二、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按照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三、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无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所规定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工作年限中存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情形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上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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