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性裁员之“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解析 |
发表时间:2011-4-3 浏览次数:1420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最惯常使用的裁员条款。究其原因,主要是一来该条款使得用人单位裁员主动性较强,用人单位可以自主制定规章制度,实现最大化的自主用工管理权限。二来是因为该条款本身规定较为模糊,何为严重违反?没有一个具体的量化标准,这样就更加便于用人单位的裁员遭遇法律上的盲点从而使得纠纷朝更加有利于用人单位的方向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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