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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制度下用人单位无需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2011-4-30 浏览次数:1257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对于上述规定,我们的理解是:


    1、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制度来说,劳动合同的订立不是强制性义务,因此,随之带来的就是双倍工资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主张的权利。


    2、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来说,是否签订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的权利,可以签订也可以不签订,我们南京市目前有格式《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范本提供下载使用。


    3、我们建议用人单位以书面协议的形式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避免出现发生用工纠纷后无据可依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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