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 争议时效 | 争议管辖 | 诉讼文书 | 仲裁诉讼程序 | 诉讼须知 | 裁诉链接 | 争议调解 | 撤裁申诉 | 典型案例 | 政策法规 |
哪些工作岗位可以使用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哪些不可以?
发表时间:2011-5-2 浏览次数:2696

    (一)非全日制用工适用范围:


    1、为社会管理提供的公益性服务;


    2、为城镇居民开展的家政服务;


    3、为用人单位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以及为用人单位提供的其他临时性、突击性用工的劳务服务。


    (二)下列两种情况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1、用人单位因经济、技术、生产经营等原因临时性减少全日制工作时间的;


    2、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

温馨提示: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疑问、需要委托律师诉讼或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可拨打:13851826011与我们联系。
分享到:
返回顶部】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