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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休息休假规定的法律责任
发表时间:2009-4-10 浏览次数:1120
    职工因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经过一定程序,占用公休假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占用公休日的用人单位应安排职工补休,仍安排不了补休的,应支付其加班报酬;占用法定节假日的,应支付职工加班工资。支付加班工资的标准,按《劳动法》第44条规定执行,拒不支付加班报酬的,按劳动部颁布的《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支付职工的加班报酬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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