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 争议时效 | 争议管辖 | 诉讼文书 | 仲裁诉讼程序 | 诉讼须知 | 裁诉链接 | 争议调解 | 撤裁申诉 | 典型案例 | 政策法规 |
失业人员在什么情况下须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发表时间:2010-12-15 浏览次数:1198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温馨提示: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疑问、需要委托律师诉讼或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可拨打:13851826011与我们联系。
分享到:
返回顶部】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