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行使单方变更权情形解析: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
发表时间:2011-8-21 浏览次数:1379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该法律规定,当劳动者出现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变更该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权利。这种变更行为是无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是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行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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