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发生机动车事故伤害后必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并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方可认定为工伤。
从《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看出,职工在非工作场所和非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能够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法律是有严格规定的。对于上下班途中遭遇的事故伤害,工伤保险条例严格限定了“必须是上下班途中”和“受到机动车伤害”两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方可认定为工伤。因此如果只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路滑或没看清路等原因,自己不慎摔倒、碰伤,或者遭受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了伤、残、死亡的,都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