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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视同工伤认定情形解析:工作中疾病死亡
发表时间:2011-9-3 浏览次数:1238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该职工所受的伤害也可以视同工伤性质,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一、职工死亡的事实必须是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这里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也可以包括因公出差的路途中或者用人单位交派的其他工作职务履行过程中。


    二、职工突发疾病死亡的致病原因可以是非职业病。也就是说,只要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无论其致死的原因是职业病还是非职业病,该职工都可以享受工亡待遇。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死亡主要指的是立即死亡或者在送往医院途中的死亡,最典型的病症就是心血管疾病。


    三、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后没有立即死亡,而是及时了送到了医院进行救治,但经过治疗在48个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也可以享受工亡待遇。这里48个小时的起算时间为医疗机构对职工病情的确诊时间而不是医疗机构收治的时间。如果职工在超过48个小时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就不能视同为认定工伤的情形,自然也就不能享受工亡待遇。(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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