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可以依法享受以下工伤待遇:
一、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里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不是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报酬就和未受伤之前的工资报酬数额完全一样。所谓不变的部分应当仅仅是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各种津贴、奖金,绩效工资和加班工资应当不包括在内。因为绩效工资和加班工资主要是根据劳动者实际付出的劳动直接挂钩的。
二、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如果该工伤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但在劳动关系解除后,职工仍然可以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停工留薪期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四、备注:停工留薪期期限的确定由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书面提出申请。(刘毅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