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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经营地与注册地不一致时如何确定工伤管辖地
发表时间:2011-9-11 浏览次数:2073

    当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统一统筹地区时如何确定工伤职工申报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的工伤管辖机构呢?


    一、如果用人单位在注册地缴纳工伤保险的,应当在注册地进行申报工伤并根据注册地公布的数据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如果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缴纳工伤保险的,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申报工伤并根据生产经营地公布的数据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如果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以及注册地均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申报工伤并根据生产经营地公布的数据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举例说明:某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南京,生产经营地在常州。如果该用人单位在南京和常州均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在常州工作的该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当在常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申报并按照常州市公布的相关数据得出该劳动者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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