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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职工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近亲属应符合哪些条件
发表时间:2011-9-12 浏览次数:2896

    依据原劳动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近亲属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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