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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职工医疗待遇的具体规定
发表时间:2009-7-8 浏览次数:1876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人员不分等级均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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