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 争议时效 | 争议管辖 | 诉讼文书 | 仲裁诉讼程序 | 诉讼须知 | 裁诉链接 | 争议调解 | 撤裁申诉 | 典型案例 | 政策法规 |
涉嫌犯罪尚未判决的涉案劳动者用人单位如何进行处理
发表时间:2011-10-2 浏览次数:2181

    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直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对于何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部对此进行了解释:劳动者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包括拘役以及缓刑)、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但在操作实践中,从劳动者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起至人民法院作出有效的法律判决止是一个较为漫长的周期。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劳动者离岗已经数月的时间,在这数月期间,用人单位因人民法院尚未对劳动者作出有罪判决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岗位的长期空缺使得用人单位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那么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处理呢?


    依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当劳动者处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在停止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也无需支付任何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如果劳动者经审判被确定为无罪的,上述损失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由法定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刘毅律师)

温馨提示: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疑问、需要委托律师诉讼或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可拨打:13851826011与我们联系。
分享到:
返回顶部】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