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 争议时效 | 争议管辖 | 诉讼文书 | 仲裁诉讼程序 | 诉讼须知 | 裁诉链接 | 争议调解 | 撤裁申诉 | 典型案例 | 政策法规 |
什么是计时工资制?
发表时间:2009-4-24 浏览次数:2840

    计时工资制是按照职工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和工作时间的长短来计算和支付工资的一种分配形式。它由两个因素决定:一是工资标准;二是实际工作时间。 


    一、计时工资制的特点及适用范围


    计时工资制的基本特点,在于对劳动的计量是以时间来表示的,劳动者的工资取决于本人的工资标准和实际劳动的持续时间。因此,在计时工资形式下,职工所得工资数额同工作时间成正比。 


    由于计时工资是直接以劳动时间计算报酬,简单易行,便于计算;同时,由于各种劳动均可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所以计时工资的适应性强,实行范围广泛,任何部门、任何单位和各类工种、岗位均可采用。其中,最适用于以下行业、企业、车间、工种、岗位:


    1.机械化、自动化水平较高、技术性强、操作复杂,产品需要经过多道工序、多道操作才能完成,不易单独计算个人的劳动成果的行业和工种。


    2.主要为生产第一线服务和从事辅助工作,其劳动量不便于用产品产量准确计量的工人和服务人员。


    3.劳动量不便于统计计量的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


    4.产品、经营项目和生产条件多变的企业。


    由于计时工资按照劳动时间支付工资,因此,能够促进职工提高出勤率和提高技术业务水平,保证劳动的质量。但是,它在体现按劳分配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是计时工资一般与等级工资制联系在一起,侧重以劳动时间的长短计算工资,不能准确地反映劳动强度和职工个人实际提供的劳动成果,劳动报酬与劳动量之间往往存在着不相当的矛盾。就同等级的各个劳动者来说,他们在相同的劳动时间内付出的劳动量有多有少,劳动质量也有差别,而计时工资难以体现这种劳动差别。因此,随着企业内部改革的深化和进一步搞活企业内部工资分配,需要把计时工资与其它工资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利于全面地考核职工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把职工的工资与其实际付出的劳动量紧密联系起来,以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


    二、计时工资的形式


    由于计算时采用的时间单位不同,计时工资可分为三种具体形式:


    (一)小时工资制


    小时工资制就是按照小时工资标准和实际工作的小时数来计算工资。小时工资标准按日工资标准除以日法定工作时数求得。


    (二)日工资制


    日工资制就是根据劳动者的日工资标准和实际工作日数来计算工资。日工资标准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三种:


    1.按照平均每月应出勤天数计算。即用全年天数减去国家法定节假日天数之差除以12个月,得出平均每月应出勤天数(25.5天),然后用职工本人月工资标准除以25.5,得出日工资标准。


    2.按照平均每月日历天数计算。即用全年天数除以12个月得出平均每月日历天数(30.4天),然后用职工本人月工资标准除以30.4天,得出日工资标准。

温馨提示: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疑问、需要委托律师诉讼或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可拨打:13851826011与我们联系。
分享到:
返回顶部】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