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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职工是否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发表时间:2014-4-1 浏览次数:1523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法律并未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赋予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权利。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在《劳动合同法》中并未明确规定,但用人单位还是应当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为何要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呢?关键就在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出现《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应当认定或视同认定工伤的情形后,其依法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律上就会要求用人单位对该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承担赔偿责任。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依法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法律依据来源于:《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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