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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管理
职工代表大会的主席团制度
发表时间:2010-6-29 浏览次数:1863

    (1)每次职工代表大会应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企业的领导干部。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2)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同届职工代表,非职工代表和列席代表均不能担任主席团成员。党、政、工的主要领导没有被选为职工代表的,可以从职工代表中的党、政、工副职干部中选举。

    (3)主席团成员由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直接选举产生。第一步,在征求职工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由企业工会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第二步,将候选人名单提交职代会讨论,采用举手表决或拍手通过的办法选举产生。

    (4)职代会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职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由工会向下次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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