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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法
如何应对应聘者虚假陈述工作经历、提供虚假学历等证件的行为?
发表时间:2010-9-8 浏览次数:1935

    面对激烈的竞争,不少求职者为获得工作机会,不惜夸大工作年限、虚假陈述工作经历,伪造并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证件等行为。虽然工作经验及称职程序可通过面试、笔试加以测试,但虚假学历、学位证件往往不能轻易识破。这就有可能造成员工录用后不符合公司招聘要求,甚至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为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企业在招聘信息最后预先声明:本公司坚决反对并打击持假证件应聘的不法行为,所有复试的应聘人员证件我公司将送至专业机构验证,假证一律没收,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在求职者应聘录用后方才发现相关证件及工作经历存在伪造或虚构事实的,可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阶段)”、“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两种方式解除与录用者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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