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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如何申请法律途径维权
发表时间:2016-7-21 浏览次数:167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用工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而劳动争议纠纷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权利义务的建立、履行、解除或终止而发生的法律纠纷。既然劳动争议纠纷发生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以两者均可以作为劳动争议纠纷的当事人申请就争议纠纷诉诸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与劳动者的维权途径一致的是,用人单位主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样应当适用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用人单位首先应当将劳动争议纠纷提交至劳动仲裁机构,由劳动仲裁机构对案件进行审理裁决。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或者程序上符合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起诉的条件时,用人单位可以向区级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一审程序。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启动一审程序时,应当向一审法院提交案件已经劳动仲裁机构进行实质处理的材料,例如仲裁裁决书或仲裁决定书。同时,用人单位向一审法院提出的具体诉求也应当与劳动者或者自己在仲裁阶段提出的诉求一致,不得增加新的诉求,但可以减少或者变更诉求。用人单位对于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这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二审。二审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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