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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管理
用人单位组建工会的基本程序
发表时间:2010-6-26 浏览次数:1316

    一、建立工会筹备小组

    企业主和员工推荐3-5人组成,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后张榜公布。

    二、做好筹建工会的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学习、舆论宣传

    三、组织发展会员,选出会员代表

    1、恢复老会员的组织关系

    2、发展新会员

    3、建立工会小组

    四、酝酿产生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

    1、工会委员会

    会员10人以上的,建立工会委员会。一般设工会委员3-5人,主席1人,工会正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由工会委员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是否实行差额选举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

    会员不足10人的,建立工会,选举主席人1人,主持工会工作。

    委员的人选应由会员自下而上提名,也可由上一级工会提名,并在会员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并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选举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的方式,差额率不少于10%,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选举大会由筹备小组负责人主持。

    2、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会员群众对工会各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审委由3-5人组成,设主任1名,由委员会推选产生。会员不足25人的工会不建立经审委,只选举1名经费审查员。工会正、副主席,财务委员不得担责任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3、“两会”委员选举产生后,由基层工会拟文将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审批。

    五、成立工会

    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同意后,召开成立大会。议程为:筹备小组工作情况汇报;宣传上级工会的批复;新当选主席作任职报告;企业领导讲话;上级工会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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