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 民主管理 裁员调岗 规章制度 劳动报酬 招聘录用 仲裁诉讼 行政审批
法律法规 | 激励模式 | 激励机制 | 激励对象 | 购售股权 | 权利义务 | 设计实施 | 作用价值 | 法律法规 | 其他指引 |
工会管理热点文章
工会管理最新文章
工会管理
基层工会为什么要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如何建立?
发表时间:2010-6-27 浏览次数:1705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女工工作委员会条例》,为了更好地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基层工会设立女职工委员会。

    有女会员50名以上的基层工会,设女工工作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控制在3-15人左右,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主任委员可由基层工会女副主席兼任,委员则由基层工会聘请。女工工作委员的任期与基层工会的任期一致。

温馨提示: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疑问、需要委托律师诉讼或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可拨打:13851826011与我们联系。
分享到:
返回顶部】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