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 民主管理 裁员调岗 规章制度 劳动报酬 招聘录用 仲裁诉讼 行政审批
法律法规 | 激励模式 | 激励机制 | 激励对象 | 购售股权 | 权利义务 | 设计实施 | 作用价值 | 法律法规 | 其他指引 |
制度起草热点文章
制度起草最新文章
制度起草
企业应当明确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发表时间:2010-10-5 浏览次数:2953

    企业规章制度的类别众多,用工方面的规章制度也种类繁多,比如说,考勤规章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等,每一个规章制度的内容都较为特殊化和具体化,这样更利于企业在用工方面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在企业或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起草制定规章制度之初,首先需要明确的就是规章制度的核心内容、目的和适用范围。核心内容即是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主题,例如薪酬管理制度,其核心内容就是应当以劳动报酬的结构、发放标准、发放方式和升新降薪为主要内容来起草和制定的;其次是规章制度的目的。即企业制定该规章制度是为了实现管理上的什么目的;最后是适用范围。一般来说,特殊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只局限于某一个领域和某一个部门,因此所起草制定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必须明确,避免造成适用上的混乱和交错。

    以上三项内容是企业用工规章制度在总则中必须明确的内容。

温馨提示: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疑问、需要委托律师诉讼或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可拨打:13851826011与我们联系。
分享到:
返回顶部】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