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借调人员的社会保险该由谁缴纳? |
发表时间:2009-5-29 浏览次数:3874 |
对于借用职工的问题,两个单位应该在借用协议中对职工借用期间的工资、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等都进行明确约定。如果约定不明的话,应该由保持劳动关系的单位负责。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的规定,原用人单位负有为借调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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