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 争议时效 | 争议管辖 | 诉讼文书 | 仲裁诉讼程序 | 诉讼须知 | 裁诉链接 | 争议调解 | 撤裁申诉 | 典型案例 | 政策法规 |
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行政执法范围介绍
发表时间:2009-10-8 浏览次数:2170

行政处罚54项:


NJ01LB-CF-0003 用人单位违法招用人员的


NJ01LB-CF-0004 用人单位未依法建立录用劳动者登记核查制度的


NJ01LB-CF-0006 用人单位违反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


NJ01LB-CF-0007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


NJ01LB-CF-0008 用人单位逾期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


NJ01LB-CF-0009 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


NJ01LB-CF-0010 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的


NJ01LB-CF-0011 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介绍童工就业的


NJ01LB-CF-0012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保存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


NJ01LB-CF-0014 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劳动者档案转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的


NJ01LB-CF-0015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书面报告规定的


NJ01LB-CF-0016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协商集体合同规定的


NJ01LB-CF-0017 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


NJ01LB-CF-0018 用人单位没有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


NJ01LB-CF-0021 用人单位未依法制定、公布工资分配、工资支付规章制度的


NJ01LB-CF-0022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记录、提供劳动者工资清单,或者未按规定记录、保存劳动者出勤情况的


NJ01LB-CF-0023 用人单位欠薪未按规定书面报告的


NJ01LB-CF-0024 用人单位未如实报告工资支付情况、未如实提供必要资料和证明,弄虚作假、阻碍、拒绝监督检查的


NJ01LB-CF-0025 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的


NJ01LB-CF-0026 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禁忌劳动或者未对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


NJ01LB-CF-0027 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加班的


NJ01LB-CF-0028 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的


NJ01LB-CF-0029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NJ01LB-CF-0030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NJ01LB-CF-0031 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


NJ01LB-CF-0032 缴费单位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迟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NJ01LB-CF-0033 缴费单位和有关人员不如实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等资料的


NJ01LB-CF-0036 用人单位、失业人员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


NJ01LB-CF-0037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NJ01LB-CF-0038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


NJ01LB-CF-0039 职业介绍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规定的


NJ01LB-CF-0040 职业介绍机构违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


NJ01LB-CF-0041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违反国家职业技能培训规定的


NJ01LB-CF-0042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违法从事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


NJ01LB-CF-0043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违法从事职业技能鉴定活动的


NJ01LB-CF-0044 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监察的


NJ01LB-CF-0046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违法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


NJ01LB-CF-0047 用人单位违反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许可管理规定的


NJ01LB-CF-0048 缴费单位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


NJ01LB-CF-0049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


NJ01LB-CF-0050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


NJ01LB-CF-0052 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


NJ01LB-CF-0053 用人单位未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指定劳动者消费地点、场合限制消费方式的


NJ01LB-CF-0054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


NJ01LB-CF-0055 拒绝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对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应当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或者阻扰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依法履行职责的


NJ01LB-CF-0056 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不符合规定的


NJ01LB-CF-0057 用工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


NJ01LB-CF-0058 违法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NJ01LB-CF-0059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登记手续的


NJ01LB-CF-0060 用人单位或外国人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就业证和许可证书的


NJ01LB-CF-0061 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


NJ01LB-CF-0062 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


NJ01LB-CF-0063 职业中介机构未建立服务台帐,或虽建立服务台帐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 ÷


NJ01LB-CF-0064 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

温馨提示: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疑问、需要委托律师诉讼或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可拨打:13851826011与我们联系。
分享到:
返回顶部】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