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后反悔的应如何处理 |
发表时间:2013-12-18 浏览次数:788 |
按正常程序操作,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前30日,用人单位就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是否要求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求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书面告知自己希望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并在通知中应当向劳动者告知新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条件和劳动待遇等内容,劳动者在收到该通知后应当明确表态是否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同意续签的,按照通知书中所载明的内容双方应最迟于劳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但对通知中所载明的条件和待遇有异议的,应当书面告知用人单位。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的,按照上述流程办理劳动合同续签事宜。劳动者不同意续签或劳动者提出新待遇和条件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应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形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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