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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需注意事项
发表时间:2009-4-15 浏览次数:3815

    您或您的企业如遇劳动争议纠纷需要启动劳动仲裁程序的,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切勿超过仲裁时效。目前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往后计算。特殊劳动争议纠纷的仲裁时效适用特殊规定,例如拖欠劳动报酬纠纷的仲裁时效就是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二、提交申请材料后记得索要回执。劳动者或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后,因为劳动仲裁机构自收到案件申请材料到正式受理案件需要有5个工作日的审查期,所以在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后,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索要材料回执,该回执可以起到证明劳动仲裁机构已收到案件申请材料的作用。这样一来既可以起到保护申请人材料提交材料不会被劳动仲裁机构恶意隐匿,也可以保证申请人届时可以以此为证,以劳动仲裁机构在收到案件申请材料之后5个工作日内未能决定是否受理案件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供时间上的证据。


    三、申请材料应当完备。申请人应当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材料、仲裁申请书和证据材料。


    四、注意举证期限。案件得到劳动仲裁机构的正式受理后,劳动仲裁机构会向申请人寄送举证通知书。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举证通知书中的内容,特别是举证的届满日期。一旦逾期举证,将会承担所举证据不作为定案证据的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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