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或您的企业需要委托本网律师作为代理人参加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的庭审活动的,应当提供以下证据材料作为律师服务的参考:
一、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以及劳动合同附件;
二、录用通知书以及入职登记表;
三、近一年的工资明细表;
四、近一年的考勤记录;
五、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
六、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七、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掌握的其他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