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与相对方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后无法协商和解的,一方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的,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自然信息、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
二、《授权委托书》。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需要委托代理人出庭的,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权限后提交给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授权委托书中如果仅仅写明“全权委托”但没有写明具体授权事项的,应当视为一般授权。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委托公民作为代理人出庭的,该公民在出庭时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书面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写明该公民系免费代理,不得收取任何代理费用。
三、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