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无故中途退庭的法律后果,我们应当分为两个阶段来阐述:
一、仲裁阶段:
申请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皆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无故中途退庭的,应当视为撤回仲裁申请,但申请人仍然可以重新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启动劳动仲裁程序。
二、诉讼阶段:
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在诉讼阶段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无故中途退庭的,应当视为撤回起诉。这种情况下一旦被视为撤回起诉,仲裁裁决随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本次纠纷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仲裁阶段和诉讼阶段的区别之处。
“申请人或原告不到庭”的正当理由包括:不可抗力,身体疾病等。(刘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