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试用期的设定存在哪些限制 |
发表时间:2013-1-13 浏览次数:1314 |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的设定很有必要,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利用,对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和工作能力进行认真考察,以便于双方之后长达数年的稳定合作。目前的法律法规对于用人单位试用期权利的设定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
|
温馨提示: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疑问、需要委托律师诉讼或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可拨打:13851826011与我们联系。 |
返回顶部】 【关闭】 【打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