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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要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津贴合法吗?
发表时间:2009-11-15 浏览次数:2120
    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关于保密津贴的相关规定,保密是劳动者应当遵守的劳动纪律,是履行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用人单位在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中,已经包括了劳动者应当履行保密义务的报酬,因此,劳动者没有理由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再专门约定向其支付保密津贴的权利,用人单位也没有义务专门向劳动者另行支付保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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