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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范涉密劳动者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交接工作
发表时间:2011-5-15 浏览次数:1108

    第一,完善商业秘密文件、资料、财物的交接手续。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必定涉及工作的交接,其中就包括商业秘密信息的移交。当劳动合同即将终止或涉密人员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先行准备好交接工作,根据事先对本岗位所涉及所有涉密信息进行清理、审查、统计的结果,要求涉密人员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的一段时间必须归还所统计出的属于企业的一切文件、资料、财物。只有在企业出具书面的“交接确认书”,确认已收到员工所移交文件、资料、财物,并由涉密员工出具书面的“交接承诺书”,承诺已全部、完好的移交了企业所属的一切文件、资料、财物,承诺必定按照保密合同或竞业禁止协议的约定,保守企业商业秘密,遵守竞业规定后,交接工作才算完结。


    第二,做好保密的辅助工作。完善商业秘密文件、资料、财物的交接手续,是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但是除此之外,还必须做好保密的辅助工作。对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前,还未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重要涉密人员,企业应当及时与其补签。对于重要涉密人员,企业应当要求其留下一定的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承诺书,保证今后另谋职业时不违反竞业禁止的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间与企业保持应有的联系,否则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做好了保密辅助工作,不仅可有效防止离职员工的私自泄密,更可以威慑涉密员工离职后竞业行为,使其投鼠忌器。从而达到了保护企业商业秘密,防止员工泄密的主要目的。(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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