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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涉密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
发表时间:2011-5-15 浏览次数:1547

    用人单位与涉密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需要保密的内容和范围。除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信息和内容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进行罗列。即使在协议签订后,因用人单位发展产生一些新的信息内容需要保密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对原先签订的保密协议进行变更。


    2、保密期限。保密期限是保密协议中涉及劳动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因此应当清楚明确。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保密期限为:(1)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同;(2)履行至双方约定的其他时间;(3)履行至商业秘密至脱密期。


    3、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对于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方面主要包括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在保密协议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约金的给付金额和赔偿损失的承担比例。


    4、保密义务终止后的交接手续。保密协议终止后或者保密义务终止后,劳动者应当履行就商业秘密与用人单位的交接义务。包括书面的、声像载体的和电脑载体的。


    5、保密协议的终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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