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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合同立法的法律依据
发表时间:2009-5-16 浏览次数:1730

    《集体合同规定》、《工会法》及劳动部、全总、国家经贸委、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逐步实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精神中都对集体劳动合同及工会在其中的作用作了明确规定。《工会法》里明确了工会维权的两项基本制度,一项是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是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一项是保障职工政治权益的,就是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相关法律】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工会法》规定: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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