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
(1)用人单位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份无法履行的。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