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 争议时效 | 争议管辖 | 诉讼文书 | 仲裁诉讼程序 | 诉讼须知 | 裁诉链接 | 争议调解 | 撤裁申诉 | 典型案例 | 政策法规 |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发表时间:2009-6-23 浏览次数:1185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有下列行为:……(三)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温馨提示: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疑问、需要委托律师诉讼或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可拨打:13851826011与我们联系。
分享到:
返回顶部】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