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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行政责任风险
发表时间:2009-6-23 浏览次数:1578

【处罚种类】


    责令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八)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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