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留用察看期间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
发表时间:2009-7-9 浏览次数:1904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是指与企业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职工受留用察看处分,并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仍属企业的职工,在工作时间发生的伤害可以依法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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